本报讯 4月13日,抚顺市司法局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作为全省六个试点城市之一,抚顺市积极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目标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开辟新途径。
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重要举措。通过参与法院司法活动各环节,公证机构依托专业优势,全面承接司法辅助事务,切实减轻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压力,帮助基层人民法院解决“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助力法官回归审判一线,提升裁判质效,形成推动社会纠纷化解工作合力,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该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公证机构可以全面承接基层法院的五项司法辅助事务:一是参与调解,对继承、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家商事领域纠纷开展调解,重新达成协议,可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二是参与取证,就当事人婚姻、亲属关系、财产、子女抚养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向法院出具取证报告。三是参与送达,全程留痕参与案件各个阶段的司法送达事务。四是参与保全,协助人民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及占有、使用情况,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可以协助审查财产保全担保书、保证书并核实担保内容和证据材料。五是参与执行,协助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清点查封扣押财物,经执行机关申请,可以办理保全公证。
截至目前,抚顺3家公证处已开展对接,与两家法院基本达成合作协议、3家建立合作意向。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与抚顺中院紧密联系,共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督导,及时解决试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中的专业证明机构优势和推动保障作用,为我省公证参与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全面铺开积累有益经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