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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千山区法院干警深入田间地头“以案说火”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张辉 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0-04-10 13:08

  本报讯 4月8日,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干警就近日审理的三起火灾案例进村屯、到田间地头进行普法宣传,起到良好的春季防火宣传效果。

  “一个多月前的一天中午,被告人李某用打火机将清理的枯枝点燃,原以为火已经烧完就离开了。谁知道当天晚上山上火光冲天,消防部门奋力扑救才把火扑灭,这场火足足烧掉半个山头的林地,损失巨大。李某虽然不是故意放火,但最后导致火势蔓延无法控制,犯了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宣传活动中,法院干警从贴近农户生活的角度,全面分析了三起典型火灾事故案例的严重危害性和巨大破坏性。

  目前正值农业春耕播种期,少数农户习惯用燃烧秸秆、荒草的方式来开启春耕的序幕,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极易引发火灾。对此,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将近日审理的因烧荒祭祀引发火灾的三起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到社区村屯进行普法宣传。案例中,有的被告要承担巨额赔偿,有的被告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带给农户很多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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