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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明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04-08 13:16

  “智慧法院”建设,对于助力人民法院改革、让司法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有重大意义。

  急难关头,更显本色。

  2月17日,“辽宁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正式上线,我省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三级法院全部实现互联网庭审服务的省份,而这,仅用了11天的时间。“指尖”立案,“云上”庭审,作为“互联网+审判”的成功实践,也意味着全省法院在探索创新司法运行机制上又迈出坚实一步。

  疫情肆虐的日子里,全省法院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和所有辽宁法院人的初心和真诚。

  辽宁法制报:仅用11天就实现全国唯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实现互联网庭审服务的省份是如何做到的?

  许明:“辽宁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在全省128家法院上线,不是应急性建设,更不是突发性工作,而是得益于2019年以来辽宁“智慧法院”建设(“一化两中心”建设)解决了128个法院分散建设投资多、周期长、基础设施不共享的问题。

  我们得到了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省政府数据中心建成了全省法院公有云、专有云和大带宽专网,使辽宁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跨入全国法院前列,为“云审”平台快速建设、快速上线、快速应用、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基础设施支撑。

  辽宁法制报:全省“智慧法院”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许明:“智慧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2016年提出的,并于同年纳入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它的具体含义就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工作模式”。

  2018年7月,周强到辽宁法院调研的同时提出了工作要求,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围绕如何加强地方法院特色工作,为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一主题,提出了全省法院在“2020年整体工作要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力争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

  这是我省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大背景。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把“智慧法院”建设作为促进辽宁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并以此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途径,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有效措施,作为辽宁法院事业创新发展的着力点、撬动点,作为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的标志性工作。

  辽宁法制报:目前,我省“智慧法院”建设的现状怎么样?下一步还将在哪些方面继续努力?

  许明:省法院确定了全省三级法院统一领导、统一谋划、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的建设思路,初步形成了以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政务、智慧云网、智慧运维“七大平台”为核心的全省法院信息化体系。目前已建成46个系统,今年再建设48个系统。

  截至2019年10月,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为核心的“智慧审判”新模式在全省落地,卷宗覆盖率和档案合并可用率分别排在全国法院第2位和第5位,都上升了20多名;全省128家法院应用云柜互联系统实现了纸质材料信息化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化体系基本形成,其中辽宁移动微法院及跨域立案模块的应用成效最为显著,无论是网上立案还是跨域立案,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智慧执行应用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与最高法院财产查控、失信发布、限制高消费等系统的无缝对接,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执行款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目前已完成中国银行等13家银行的联调工作,全省124家法院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其中9家法院已正式上线。

  今年是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攻坚之年,我们将牢牢把握信息化建设历史机遇,按照信息化工作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的衡量标准,保持势头、抓住重点、统筹协调,推进“智慧法院”融合智能发展。持续抓好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提升集中扫描、数据加工、类案推送、文书自动生成自动盖章、一键归档的水平;提高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案件信息自动回填、要素式智能审判、裁判偏离度预警等人工智能平台能力和水平;完善丰富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挖掘司法大数据价值,为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探索构建5G“智慧法院”场景,依托5G技术,使音视频等内容可以作为电子卷宗的一部分呈现,促使案件还原过程更加直观、真实,同时提高互联网庭审效果;推动诉讼服务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有机结合,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辽宁诉讼服务网、移动端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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