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8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颜某富、高某柱非法狩猎犯罪一案,这是抚顺市首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公开审判。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公开审判地点设在辽河看守所家属会见室。此前,东洲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与抚顺市森林公安局、东洲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克服疫情期间种种不便,促使庭审顺利进行。2019年,颜某富、高某柱二人在东洲区新屯附近山边、废场等野生鸟类活动区域使用“鸟诱子”“录音机”等手段架设鸟网,多次非法捕捉鸟类供二人食用。民警在两人住所搜查共发现山麻雀、田鹀、锡嘴雀等国家第三类保护鸟类114只及竹竿、毡网等捕猎工具。该案经合议庭合议,颜某富、高某柱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