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辽河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实际,出台了《辽河两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保障油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规定》要求,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依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审慎开展执行工作。通过规范涉疫情案件立案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积极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等方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压实领导责任,强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