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彰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郭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委派案件承办人出庭支持公诉。
2月4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拒不配合卡点执勤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登记,驾驶三轮车冲撞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辱骂,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彰武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郭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彰武县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案,对法院提出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彰武县法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案,并采纳了公诉人的定罪、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