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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智慧法院”在抗疫中大显身手——沈阳法院创新工作侧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夏婷婷 王建舟 曹佳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02-27 09:25

  抗疫精准有力,审判一刻未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推进两级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运用线上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工作:线上立案、云端开庭、网上合议、网络查控、远程提讯等各项智慧功能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部门应用,为诉讼群众纾困解难,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动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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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段文龙参加用视频连线方式召开的审判委员会会议 陈有伟 摄

  “云”上审委会

  2月17日16时,沈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如期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参会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出现在审委会会议室,而是在各自职责岗位上,用加密会议视频软件连线的形式参会。参加会议的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的负责人准时开启视频软件,有效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

  视频会上,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强调,沈阳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同时结合年初院党组制定的工作谋划,稳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切实转变思路,推进在线诉讼服务;探索创新载体,推广线上工作方式;积极拓展平台,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事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等7份文件。

  畅通企业涉诉纠纷“绿色通道”;强化对企业的司法关怀,善意执行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妥善化解劳动者因疫情治疗(隔离)及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快速高效化解企业纠纷,减少企业的诉讼成本和负担……2月9日至今,沈阳市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沈河区、皇姑区和法库县6家基层法院先后发布为辖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强化服务功能,及时收集、归纳在司法服务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情况,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创新,依法为企业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庭审不断“线”

  远程讯问、网络庭审、网上旁听……疫情防控期间,沈阳两级法院采用信息化手段,让群众感受到了无障碍的司法服务。

  在“没有当事人出庭”的庭审现场,电子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出法官和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画面。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利用电脑等网络终端登录参与庭审,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裁判更加安全、便捷、高效、暖心。

  网络庭审 饱含体恤之情

  2月17日,沈阳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的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林某、邢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网上准时开庭。

  本案原定2月3日开庭,交通肇事的伤者林某由于保险公司上诉未能及时得到保险赔付,受伤后所有的治疗费用均自行垫付,林某家庭困难,部分治疗费用是从亲朋处所借,希望法院尽快审理结案,得到相应的赔付。

  本案主审法官范猛按照民一庭“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司法需求的优先提供司法‘绿色通道’,确保抗疫期间审判工作的有效进行”的方案,决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征得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由庭长张军担任审判长,通知各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本案还邀请了沈阳市人大代表贾煜在互联网法庭上进行旁听观摩,他表示:“现在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期、决战期,沈阳中院结合工作特点,在严格执行防控疫情要求的情况下,能够针对百姓关心的、事实清楚的案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审判,我认为非常好,体现出法院工作的积极性和智慧,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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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代表贾煜(右)在互联网法庭上旁听观摩沈阳中院的庭审  陈有伟 摄

  分享“红利” 赢得群众赞许

  2月13日,沈阳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3位法官合议庭通过院互联网远程视频平台,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两起案件的多方当事人出现在大屏幕上“隔屏”诉讼,安全方便,效果良好。

  两起案件均在春节前确定了开庭时间,延期开庭会导致案件积压,加重当事人悬而未决的心理压力,不利于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经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合议庭一致认为特殊时期应如期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公开开庭审理。

  考虑到疫情风险和防控需要,庭审采取了审判长、书记员两人到庭,合议庭另两位成员、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网上参与庭审的方式。庭审过程流畅,观点表达清晰,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诉辩主张,完成了举证、质证,实现了庭审笔录远程电子签名,顺利完成庭审各个环节,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庭审结束后,案件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赞扬法院组织此次庭审,直言:“我们真正享受到了法院信息化改革带来的‘红利’。”

  据悉,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史致鹤、王时钰、宋喆组成的合议庭,通过视频方式顺利开展了线上庭审,该案是一起对部分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三项举措 挽救破产企业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沈阳铸锻工业有限公司与沈阳北方重工重型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原定于2月13日召开,因该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申报债权607家,管理人确认债权578家),为减少人员聚集,该院研究决定将此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然而,会议持续延期将对该企业资金周转、订单转接等方面非常不利。如何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精准帮助企业把握住涅槃重生的机会,是摆在铁西区法院破产合议庭(即民事审判第二庭)面前亟须解决的新课题。

  经该院民二庭主审法官与管理人、政府相关部门、投资人多次沟通协调,共同分析研判,决定采取三项创新举措保障重整程序顺利推进:延期至2月25日召开债权人会议,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保障案件相关利益主体的知情权;以非现场方式——网络和书面的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同时保证债权人客观、高效地行使表决权;法官在线“云办公”,破产合议庭利用石墨文档、“学习强国”APP视频会议等线上协同工具,线上审查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履职工作报告、确定临时表决权请示等会议资料,积极筹备网络债权人会议。

  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心系破产企业,加强预判、灵活变通,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确保相关案件重整程序及时、顺利召开,同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及早谋划 高效推进审理

  2月18日,沈阳中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沈莹利用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对远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上诉人付某进行了远程提讯,在加快案件审结的同时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现羁押于看守所的被告人付某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鉴于该案存在同案其他被告人的刑期即将届满的情况,为满足办案和疫情防控需要,提讯工作采用网上进行的方式。“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又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聚集,远程提讯让我们高效地完成刑事案件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副庭长沈莹说。

  为确保疫情防控、审判工作两不误,该院审判监督第二庭结合监狱人员聚集性强、案件量大等情况,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期间的减刑假释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该庭通过网络渠道召开视频会议,明确了各合议庭和办案法官的具体任务,特别就“三类罪犯”的开庭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健全完善微信群,跟进掌握各监狱拟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总体情况。通过健全完善微信群、“学习强国”APP等途径了解远程视频开庭的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并集中汇总各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数量和计划报请的时间。从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一件件案件“隔空庭审”的背后,有着一位位“无名英雄”。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完成了“云法院智慧庭审”平台的搭建和测试工作,沈阳中院信息化处副处长郑兵和全处工作人员不辞辛劳,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下一步,沈阳中院将以此为契机,引导法官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推进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及“智慧法院”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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