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2月18日,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使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王某、彭某居住在绥中县,法官依托辽宁法院互联网庭审云平台连线案件双方当事人。
法庭现场
整个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程序规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衔接。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远程视频庭审,双方当事人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在庭审笔录上进行确认,该案审理完毕。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龙港区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依托辽宁移动微法院、辽宁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开展诉讼活动。该院在线组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参加远程庭审培训,制定《关于远程视频庭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发布至微信公众号,计划新增4个互联网法庭,提高远程视频庭审数量,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截至2月19日,该院利用远程视频庭审模式开庭审理两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