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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三级法院携手续冻11个银行账户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0-02-19 18:19

  辽宁长安网讯 2月17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省、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快速委托营口地区法院续冻11个银行账户。从发起委托到接受委托,仅耗时2个小时,较平常缩短了一天的时间。

  2月12日21时许,中山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组值班人员收到一条微信,4个执行案件11个银行账户冻结日期将于2月27日到期,但执行法官分散在执行事务中心和四个执行实施团队,而且上述续冻银行账户均在营口地区。值班人员及时向执行指挥中心邓玉皎主任进行了汇报,但因各执行法官正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邓玉皎表示本部门值班人员要充分利用执行指挥管理系统为疫情防控工作和实施部门做好服务,并上报主管副院长辛振武。辛振武表示,要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本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指挥中心要充分利用执行委托系统快速、高效的优势办理事项委托,同时责成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组办理委托续冻相关事宜。

  接到指令后,值班人员立即调取执行卷宗原冻结材料,并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途径逐一落实11个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位置和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等信息,同时通过执行指挥管理系统调取营口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协调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和西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事项。两家法院均表示,一定不遗余力地协助中山区法院办理上述银行账户的续冻手续。为保证委托工作的顺利进行,值班人员又于2月13日17时许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上报相关情况,对方负责人表示,只要发起委托,市法院指挥中心一定第一时间上报省法院,同时安排专人与中山区法院联系续冻事宜。2月14日,值班人员将相关材料全部扫描完毕。2月17日8时许,值班人员通过执行指挥管理系统上传委托执行相关材料,并再次向大连中院电话上报;9时34分,大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上报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9时38分,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转发至营口中院执行指挥中心;9时50分,营口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转发至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10时许,两家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确认签收,并办理上述银行账户续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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