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的诉讼服务故事简短而普通,但每天都在发生、时刻都在进行,沈阳法院人用真情实感讲述着初心与坚守。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先后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的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推送“网上立案流程指南”等便民提示,要求沈阳市两级法院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各在线平台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开庭或调解等,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内外人员健康安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沈阳中院发布的调整诉讼服务的公告以及网上立案流程指南
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后,沈阳中院立案一庭第一时间反应,部署两级法院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值班、咨询、立案电话21部。沈阳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立案平台、咨询电话均设立专人值守……
2月3日至11日,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话357人次,两级法院值班电话、咨询电话、立案电话接受咨询732次,日均一线值守人员35人、175人次,受理当事人网上、邮寄等方式立案申请175件,其中网上立案申请99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也充分展现了特殊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和为民服务的理念。
一线掠影
和平区法院
尽心——“没想到网上立案这么顺畅”
疫情防控期间,和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为群众提供各类线上服务。12368热线人员通过热线为群众解答立案、查询各类诉讼事宜,耐心细致解答,网上立案平台推送的案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在线审查。
日前,该院接收到原告张某起诉两名被告及第三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案件,经核对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了原告,告知其后续邮寄诉讼材料事宜,当事人连连表示,“没想到网上立案这么顺畅,没想到回复如此迅速!”
沈河区法院
用心——为受影响行业开通“绿色通道”
沈河区法院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房屋租赁市场等领域可能产生的纠纷,主动前移服务关口,及时开通快速受理、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绿色服务通道”。
近日,该院执行局立案窗口收到当事人邮寄的申请强制执行材料,申请人为某旅行社,并表示情况很紧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予以立案,执行二庭副庭长马江立刻进行网上查询,次日银行反馈被执行人帐户存款能够满足债权,马江即时采取了网上冻结措施,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铁西区法院
忠心——“我是党员,我值班”
“我是党员,我值班!”铁西区法院立案庭陈言法官简短而又有力的语句,出现在立案庭的微信群消息里。“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我可以一身多职,对各种立案系统操作我都熟练掌握。”从2月3日起,该院立案庭庭长孙宗杰和陈言法官扛起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值班工作。
铁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孙宗杰正在处理网上立案信息
值班电话平均每天需接听二三十次,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各种“线上”渠道的立案申请纷至沓来,他们逐一审核,发现欠缺材料就电话通知补充,发现管辖错误就耐心讲解法律。孙宗杰庭长和陈言法官以耐心细致主动周到的诉讼服务,用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皇姑区法院
贴心——“防控不松懈,服务不下线”
2月10日,皇姑区法院收到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的立案申请,案情是关于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口罩引发的纠纷,原告在某购物网站被告的“店铺”购买口罩,下单后成功付款,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经过立案庭法官的审查,原告并没有提供完整的证据材料,立案庭法官主动与原告联系,经过耐心的沟通、详细的指导后,将其提交的材料退回,原告按要求将补充完整的材料重新上传,最终成功立案。
特殊时期,该院的立案庭法官都及时做好立案审查工作,“线上”接待当事人答疑解惑,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灵活、多元的司法服务,切实做到了“防控不松懈,服务不下线”。“当前形势下,立案庭不仅仅发挥着立案登记、法律咨询的作用,更担负着畅通诉讼服务渠道、沟通安抚当事人、解疑答惑等重要责任。我们坚守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工作,更是肩上的责任。”该院立案庭庭长金铁岩如是说。
大东区法院
丹心——小窗口里的大情怀
辽宁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受原告张某委托提起离婚诉讼,并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申请立案。2月6日上午,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田志宏和工作人员林楠楠对立案材料进行了审查,并通过电话指导代理律师利用网银交纳诉讼费,完成立案审批。
疫情防控期间,大东区法院对诉讼服务工作做出了相应调整,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立案技能,公开诉讼服务咨询电话,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值班,为当事人提供电话咨询及网上立案服务。此外,该院还为诉讼当事人在大门入口处设置了诉讼材料和执行材料专用接收箱。
于洪区法院
细心——庭长带头恪尽职守
“张女士您好,您提起的网上立案申请,我院已知悉,但是请您及时补充相关资料……”于洪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徐巍在网上立案平台收到了一份立案申请,在仔细查看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后发现缺少相关内容,便赶紧打电话联系了当事人。
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该院立案庭采取“线上”立案模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徐巍庭长始终坚持把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每天坚持轮流和庭里一位有私家车的工作人员在立案庭值班,每天工作到下班时间过后才离开,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保证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家也能安心、舒心、放心立案。
沈北新区法院
倾心——不同的“战场”相同的坚守
2月3日上班至今,沈北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虽然没有了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的景象,但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仍然紧张忙碌。从系统注册到填写身份信息,再到提交完整的诉讼材料,工作人员手把手地对当事人的网上立案申请进行全程在线指导。
立案庭法官助理张歆笛的孩子不到两岁,爱人也是一名公务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几乎每天都在“第一线”。张歆笛因从外省返沈居家隔离14天不能到岗,但她每天在家都与诉讼服务中心的在岗同事联系,时时关注网络平台动态,发现欠缺材料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将网上立案工作做实、做细,和爱人、同事们一样,在不同的“战场”上有着相同的坚守。
苏家屯区法院
同心——齐心协力提供优质诉讼服务
2月2日,苏家屯区法院制定了《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疫情期间诉讼服务温馨提示》,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2月3日后“疫情期”的立案方式及流程。
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庭庭长郭晓宁、审判长杜立文及立案庭工作人员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同时,竭尽所能为来电咨询的当事人进行“线上”立案流程的讲解和答疑。大家各司其职,坚守在12368热线、网上立案平台“一线”,他们联系当事人补充材料,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服务,协助当事人完成网上交费,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辽中区法院
耐心——指导法律服务机构网上立案
辽中区法院立案庭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工作,在庭长王振伟的带领下,全体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推行网上立案。
日前,诉服中心副主任宋宏亮在网上立案平台接到一起立案,并立即着手处理。原告方户籍为辽中区,目前暂住浙江省,被告方则为辽阳市人。宋宏亮仔细阅读诉讼材料后,针对材料中需要补充完善的问题,致电原告并给出适当建议。
该庭还主动与多家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指导立案,“线下”工作转为“线上”工作,做到群众“不跑腿、少聚集、防传染”,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和保障。
新民市法院
恒心——服务群众往实处去
2月11日,既是立案庭庭长又是值班法官的蒋化南按照“规定动作”刷新着“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突然,一条立案申请信息显示在眼前的电脑屏上,这是新民法院自全省法院进入疫情防控工作状态后的首例网上立案申请。
蒋化南熟练地点开相关信息,逐项查阅电子版申请资料,这是一份来自沈阳地区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为委托人提交的立案申请。
经审查发现,除起诉状的企业法人主体与起诉状中的个人诉求不相符以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该案件曾于去年在新民市法院进行过立案申请,经不予受理后当事人上诉至沈阳中院。沈阳中院已指令由该院管辖。按相关规定,待沈阳中院裁定案卷发送至该院后,由立案部门直接转交业务部门进入审理程序即可,不需重新立案。因此,蒋化南耐心地将工作原则和流程尽数告知张律师,律师及当事人对法官的细心工作和耐心的答复表示非常感谢。
刚处理好这条网上立案申请,下一条申请接踵而至……
法库县法院
暖心——“隔空”指导群众顺利立案
2月5日,法库县法院接到当事人王某的电话,询问疫情防控期间是否能办理立案。该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告知其可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并详细说明了立案所需材料。经与当事人王某多次联系沟通,立案庭法官助理王厚佳确认王某递交的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她迅速启动网上立案程序,减轻当事人“线上”操作负担,王厚佳通过微信视频聊天功能对当事人进行指导,确保了立案信息的准确完整。同时,她还指导当事人在期限内足不出户缴纳诉讼费。
法库县法院立案后的材料图片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该院及时对外发布诉讼提示,还公布了诉讼服务中心外各派出法庭的联系电话。
康平县法院
热心——调解员“客串”接线员
近日来,康平县法院及时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调整——尽量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进行立案,不方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并在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一项项细之又细的工作举措,成了康平县法院诉讼服务和当事人诉讼需求之间的纽带。
该院的人民调解员李峰每天都会戴着口罩、手套,“全副武装”到院工作,负责接听两部座机电话以及诉讼服务热线12368。他通俗易懂、简洁高效的回复,让每一位来电的当事人得到满意解答。热线电话接听后,还需要手动在系统里对问题进行分门别类进行信息录入,后续工作并不轻松,可他却沙哑着嗓子笑着说:“我这不算啥,不管疫情多严峻,都要为群众好好服务!”
高新区法院
悉心——“感谢法院释法指导”
2月4日,高新区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收到了沈阳地区一位律师提交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立案材料。经审查,其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但不能合并立案、合并裁判。另外,原告诉求应提供基本事实材料以证明其主张,经该院立案庭法官与原告代理律师沟通,向其释明原委后,原告代理律师同意补正起诉材料,并对法院立案指导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