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2月14日上午,法库县人民法院举行了出台案件提速增效及应对疫情保障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系列文件新闻发布会。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新闻发布会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有效地避免了人员聚集。
发布会上,法库县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张哲就出台系列文件的背景和内容举措等进行说明。此次对外发布的《关于民商事案件流程提速增效的操作办法》《关于规范释明权行使的操作规程》《关于民事诉讼中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的操作规程》《关于民事诉讼中法官实行心证公开的操作指引》《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为 《意见》)6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高级人民法院“质量、效率、公信力提升年”活动以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进位、实干精进的部署,促进案件提速增效以及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为全省法院整体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力争进入第一方阵积极作为、率先发力。
据了解,案件提速增效系列文件中对起诉和答辩等书状的补充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举证期限和逾期责任、释明权行使方式、心证公开范围和方法以及促进庭审集中高效化、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等方面进行明确,尝试就人民陪审员参与撰写判决书进行规定。
《意见》就通过线上办案和多元解纷方式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支持,明确规定被执行人系疫情防控产品的生产企业,暂缓采取查控措施或采用“活封”“活扣”等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法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表示,此次出台系列文件主要是结合疫情防控公众实际需要,有利于加快案件审理进度,提高审判效率,避免超审限和久拖未决情况发生,让群众的获得感来得更及时;有利于提升当事人对法官和裁判形成过程的信服度,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辩论权,促进庭审优质化以及司法公开向深度、广度迈进;有利于妥善衡平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责任问题,以善意司法为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