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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防疫审判两不耽误 足不出户微信开庭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张钰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0-02-14 17:34

  辽宁长安网讯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防控疫情与审判工作两不误,通过微信平台开展庭审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事人的赞誉。

虎石台法庭周立永庭长采用微信方式进行庭审

虎石台法庭周立永庭长采用微信方式进行庭审

  日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且通过微信视频认证核实当事人身份后,沈北新区法院虎石台法庭庭长周立永通过手机端,采取微信庭审方式审理了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均为同一被告)。与以往不同的,本案的各方当事人在家中通过手机参与庭审活动,形成了“隔空”“多地”的庭审布局,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稳妥顺畅,完成3起案件的审理共计用时60分钟。“疫情形势严峻,能采用这种方式按期开庭,真是没想到。”首起案件的原告在庭审结束后,对该庭启动微信开庭审理案件高度认可。

  据了解,在返岗上班之初,虎石台法庭全体人员按时到岗,对节后案件进行梳理,对部分涉及外市、外省案件当事人进行排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确保与每个案件的当事人沟通到位,告知各方诉讼参与人。周立永对记者表示,在疫情结束之前,虎石台法庭将微信庭审模式争取普遍适用到更多的案件当中,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与此同时,沈北新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蓉芳也通过线上方式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顺利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等各项庭审程序。

  面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沈北新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将“线下”的诉讼活动转向“线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措施》相关文件,全面推广手机端庭审、电话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诉讼活动,减少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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