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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特“时”特办 防护服生产有着落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李丹 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0-02-13 17:53

  辽宁长安网讯 “感谢法院,仅用6天时间,就帮助我们解决了设备被查封的大问题,我们会加快生产进度,快速生产防护服,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大连市金州区某企业(以下简称B公司)负责人于女士激动地说。

法院干警上门了解设备信息

法院干警上门了解设备信息

  2月12日,在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的组织下,随着胶条机设备协议的正式签订,一起疫情防控期间特“时”特办的案件执行完毕。执行法官多方协调,紧急盘活用于防护服生产的机械设备,协调解决防护服生产困境,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物资保障。

  事情要从2月6日说起,金州区B公司接到生产防护服的紧急任务,限于设备不足,急需借用A公司的胶条机,但是A公司的这批设备分别被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首轮查封和金州区法院轮候查封,无法使用。2月7日,金州区法院执行法官乔元臣经查询了解到,设备已经开始在网上进行拍卖,需等待拍卖结果才能依法处理。乔元臣多方协调,与第一申请执行人C公司沟通,并协助C公司与B公司取得联系,C公司表示若设备流拍,愿意依法以物抵债,并及时将设备提供给B公司使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2月10日,A公司的胶条机拍卖结束,因无人出价,标的物流拍。以物抵债方案可以实施,然而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原来,A公司已经向法院申请破产,在破产审查期间所有涉及A公司的执行案件都将中止,这批胶条机无法处理。

  金州区法院执行局研究决定继续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发函给相关法院提出解决意见,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紧急盘活这批胶条机。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A、B两家公司正式签订协议,B公司在疫情期间使用A公司被法院查封的胶条机设备,该批设备仅供疫情期间生产防疫用品防护服使用,如有毁损照价赔偿。B公司交纳了保证金。金州区法院立即组织干警协助胶条机转运,第一时间将胶条机移送至B公司,为生产防护用品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据统计,自2月3日以来,大连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115件,其中涉民生案件 23件,接听咨询电话929人次,收到线上立案申请20余件、邮寄立案申请9件,通过短信、微信、移动微法院等方式联系当事人483人次,通过多种渠道办理执行案件361件,完成网络查控355次,完成线下查封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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