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2月10日23时,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团队干警在驱车7个小时后,于次日6时抵达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某银行,冻结被执行人存款274万元,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扬。
执行干警深夜出击
在当前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朝阳县法院接到了某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方某某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某银行有巨额存款,且有被转移的风险。该院执行三团队负责人在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向该院领导汇报。最终决定由执行干警庞波带队,完成执行任务后马上返回。
执行干警匆匆吃早餐
当日大雾弥漫,本应5个小时的路程,警车行驶了7个多小时于第二日6时左右才到达,干警们在车上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到达目的地,待银行开门营业后,干警们迅速办理冻结措施,成功冻结被执行人方某某的存款274万元。工作完成后,干警们未作停留,立即驱车返回。
执行干警在银行办理冻结措施
“我真的没想到,法院干警们能连夜驱车赶赴桓仁县,衷心感谢你们的付出!”该案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
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种紧急任务他们已经经历过无数次, “没什么辛苦的,我们早就已经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