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公诉人设备检测完毕。”
“看守所设备准备就绪。”
“审判长,所有设备测试完毕,声音、画面已全部同步。”
“庄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宣布开庭”……
2月12日9时30分,审判长刘焱端坐在法官席上,公诉人置身办公桌前,被告人在看守所提讯室中,利用互联网音视频通话技术,有条不紊地实现了包括庭审质证、辩论、当庭宣判、签字等完整的审判程序,整个过程画面清晰、声音流畅。至此,庄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首次利用“云间”系统,顺利完成案件全流程审理。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庄河市法院向各审判部门提出要求,积极创新利用各种资源和形式,保证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刑事案件审限短,案件数量较多,且关系社会稳定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审理不能停滞。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了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地减少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的流动性,保障所内人员安全,庄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积极响应院里号召,在上级法院推出了“云间”审判系统后,第一时间与看守所及检察院协调,确定以该系统审理案件。经过多方积极配合,多次调试,在系统推出的第三天,顺利地审结了第一起案件,并当庭宣判。该审理方式的构建,将在疫情期间极大助力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快速审理大量刑事案件的同时也节省了人力、物力,有力地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面对疫情,庄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在做好防控工作、确保诉讼参与人与干警安全的同时,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启了办公“云模式”,创新工作方法,牢牢把握审判工作质效。同时,刑事审判团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地区的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