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王法官,您好!我是某医院党委书记,现在有一件特别着急的事情向您求助……”近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团队负责人王向锦接到锦州某医院党委书记的电话,请求法院对申请退回抗“疫”专项资金一事给予帮助。
锦州某医院因与某开发公司存在合同纠纷,锦州中院将其确定为被执行人。自2018年以来,锦州某银行按法院要求,每月自动从该医院账户中扣划固定数额的款项至锦州中院执行款专户。此次抗击疫情期间,锦州市财政局和锦州市卫健委联合下发文件,为该医院拨发抗“疫”专项资金20万元,但此款拨付到账后,被银行系统自动扣划至法院执行款账户,该医院得知情况后与该案的执行法官王向锦取得了联系。
王向锦接到电话核实情况后,立即向执行局局长张春风汇报。了解情况后,张春风提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个战线的共同努力,医院更是冲锋在前,抗“疫”专款不能因为自动扣划就被认定为还款。在抗击疫情工作中,法院要依法履行好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律保障。此事由执行局特事特办,迅速启动法律程序,最快速度将此款退还给医院,保证医院在抗“疫”工作中保持良好的运行。
2月10日下午,王向锦接到该医院派人送交的退款申请相关材料,立即组织执行人员为其办理退款手续,25分钟后退款到达该医院账户。得知退款已经完成后,该医院党委书记专门给王向锦发来微信,对法院的支持表达了真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