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在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坚持“少外出、不聚集、优先线上处理、预防感染传染”的工作原则,充分运用线上查控系统,依靠“点对点”“总对总”信息查控系统,实行线上扣划。截至2月10日,该院执行局在线冻结81个账户,冻结94.1万元,扣划54.22万元。
据了解,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38万余元,办案法官已冻结被执行人所有银行卡,因其中一张银行卡绑定被执行人ETC,导致被执行人张某春节期间无法出行。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向已冻结账户存入案件款,苏家屯区法院办案法官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上班,第一时间从线上扣划全部案件款,该案执行完毕,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沈阳市于洪区某厂与被执行人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涉案标的12.55万元,被执行人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账户被全额冻结后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待冻结期满15日后,为减少被执行人延期履行利息的损失,办案法官进行了全额网络扣划。为减少接触,办案法官电话告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此案已结,无需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