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你们怎么连这里都能找得到?”1月17日中午,被执行人刘某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躲藏多年一直逃避法院执行的刘某做梦也没想到,他躲在这么偏僻的小村庄也无法逃过执行法官们的“法眼”。
该案是一起由交通肇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刘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电话传唤避而不见,家也不回,在外一躲就是几年,为法院执行工作带来较大难度。执行法官未放弃任何线索,今年年初经过排查,追踪蛛丝马迹来到辽阳市辽阳县刘二堡镇,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又找到某村治保主任,经治保主任帮助才找到刘某临时租住的准确住处。在依法将刘某传唤到法院后,刘某仍不履行义务。
办理司法拘留手续
1月18日,按照“强力执行”专项活动部署,千山法院执行局以拒不申报可执行财产为由,对被执行人刘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被执行人妻子第二天即来到法院,经执行人员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案件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执行款43000元,并承担了本案的执行费,使案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在春节前夕终于拿到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款。
目前,千山法院执行局就“躲猫猫”逃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等被执行人将继续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利,坚决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