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建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在董某某、王某某与范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经建平县法院判决,范某某应支付董某某、王某某劳动报酬7700余元。判决生效后,范某某未能如期履行法定义务,董某某、王某某遂向建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范某某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告知范某某,再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范某某迫于强大的压力,将执行款送至法院执行局。至此,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顺利执结。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建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在董某某、王某某与范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经建平县法院判决,范某某应支付董某某、王某某劳动报酬7700余元。判决生效后,范某某未能如期履行法定义务,董某某、王某某遂向建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范某某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告知范某某,再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范某某迫于强大的压力,将执行款送至法院执行局。至此,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