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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综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孔文倩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12-25 09:56

  今年以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刮骨疗伤”的勇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补齐短板,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步履不停 质效更高

  专访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砚

  访谈>>>

  辽宁法制报:丹东市两级法院是如何依法惩治犯罪,全力推动平安丹东建设的?

  王玉砚:根据丹东地处边境地区的特点,依法严惩间谍犯罪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犯罪,保障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掀起强大攻势,“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

  辽宁法制报:司法部门是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丹东市两级法院在服务保障丹东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玉砚:为坚决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落到实处,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重点抓好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七项任务的落实,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们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供给侧改革。同时,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辽宁法制报:新时代的人民法院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丹东市两级法院是如何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

  王玉砚:全面开展两个“一站式”,推动法院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再造。丹东中院已经建成集诉讼服务指引、立案登记、财产保全等19项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大厅,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送达、保全、鉴定等一站式诉讼服务,把最好的环境留给群众、最优的服务提供给群众。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多发易发领域和民生问题,健全多功能联动调解机制,促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大力建设“智慧法院”,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71个,整合提升12368智能语音云平台,运行移动微法院、上线新的案件管理、语音转写、类案推送、办公办案等系统33个,试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科技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辽宁法制报:执行工作依旧是法院工作的重头戏,丹东市两级法院是怎样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

  王玉砚:广泛发挥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实现基层治理、社会治理与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在执行强制上更加主动作为。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集中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等专项执行行动,强化失信惩戒,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局面正在形成。

  稳步推进“公诉与自诉协调运行”的拒执追刑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打击拒执犯罪的覆盖面和震慑力。在信息化建设上更加主动作为,丹东中院新建200平方米执行指挥中心,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深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模式变革。在机制创新上更加主动作为,全面推行以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办案模式,推行分段集约执行,精细化管理,形成“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运行模式。

  辽宁法制报:明年的工作将如何开展?

  王玉砚:根据丹东地处边境地区的特点,我们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防范化解风险。抓好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执行难源头治理,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深入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实现迈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的目标。

  发挥审判职能 护航营商环境

  亮点>>>

  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丹东作为中国最大的边境城市,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独特地缘优势,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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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砚(右三)带队到企业走访调研

  发挥审判职能

  助力企业发展

  2018年,丹东中院成功促成某投资公司与某食品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至今双方当事人对丹东中院都心存感谢之情。某食品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多亏丹东中院法官积极促成和解,既保住了公司的声誉,偿还了债务,又保住了公司生存的机会。丹东有这样的法院,营商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好。

  几年前,某投资公司与某食品总厂、某食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并诉诸法院。丹东中院于2016年10月判令被告某食品公司给付原告某投资公司借款本金155万元及利息199万元,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该判决。2017年8月,某投资公司向丹东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中发现,某食品公司是丹东地区历史悠久的食品企业,其名下的两个使用长达数十年的驰名商标在丹东家喻户晓。由于该食品公司系国有企业改制而成,新成立的食品公司需负担500多名原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取暖费等,在运营中遇到短暂资金困难。虽该食品公司仍在经营,但利润微薄,其名下有厂房、土地、生产设备等财产,若强制执行这些财产会对食品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丹东中院相关人员经过多次讨论,最终确定对该案按照“优先达成执行和解”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工作。经过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投资公司同意放弃部分债权,某食品公司采取银行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偿还了全部债务。

  负责办理此案的法官对记者说,该案顺利执结完毕,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民营企业的稳定发展,最终实现了双方共赢局面。

  规范司法行为

  发展民营经济

  近年来,商贸经济发展迅速,丹东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专项行动,先后出台服务和保障措施。该院研究制定并出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二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丹东中院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妥善审理丹东港关联企业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供给侧改革。

  丹东中院还充分利用全省知识产权案件东部片区集中管辖职责,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完善证据审查、损害赔偿、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对知名品牌保护力度,提高恶意侵权赔偿标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2018年,丹东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丹东中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做企业知心人

  准确把脉需求

  前不久,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砚带队深入丹东市的几家著名企业,对民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准确把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司法新需求,帮助企业分析研究解决面临的涉法问题。

  两年来,丹东中院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六大战略”30条措施、保障和服务营商环境建设16条措施;牵头组建丹东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出台保护知识产权意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12条意见,增强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信心。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王玉砚说,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不断满足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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