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微信、支付宝等金融工具应用广泛,资产存储手段已不再局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日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此案的执行干警通过查看被执行人微信账户资金流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沈阳市某设备经销中心与沈阳市某装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皇姑区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判决被告方沈阳市某装修公司给付设备款7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沈阳市某装修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查控,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工商登记的营业场所也已人去楼空。该院在对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随后,皇姑区法院执行干警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巧妙利用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董某接电话的机会,向其释法明理。经几番电话沟通后,董某主动来到该院执行局,欲与本案申请人商谈执行和解事宜。
董某一方面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一方面又声称企业经营确实困难,暂时无法还款,且无法确定还款期限。在此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董某作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并未实际缴纳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某应在未实缴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执行干警要求查看董某手机中的交易记录,其微信钱包显示的余额仅有几十元钱,但在零钱明细中,却发现董某微信每月支出都在几万元以上,资金往来频繁,其中不乏万元以上转款。对此,董某辩称都是公司经营中的现金流动,随进随出。鉴于董某未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执行干警向董某下达最后通牒,董某放弃侥幸心理,当日通过电话筹集5万余元汇入该院暂存款账户,日前又将剩余2万元执行款还清,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