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1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在锦州监狱服刑的4名服刑人员减刑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这种新型“互联网+”的庭审方式,标志着辽西地区首家法院、检察院和刑罚执行机关联合进行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庭审顺利启动。
在此次远程视频开庭中,锦州中院审判人员“足不出院”,在本院高清数字化互联网审判法庭参加庭审,服刑人员、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和驻监检察机关代表在锦州监狱参加庭审。庭审全程均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完成,包括服刑人员接受询问、陈述及举证质证等,整个减刑案件在高效、有序的情况下顺利完成。
“以往我们到锦州监狱开庭,安检、庭审加上往返至少需要两个多小时,如果到路途稍远的监狱开庭,即使是一件案件也要花费一天时间。现在开通了远程视频系统,节省了路上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锦州中院审监一庭团队负责人张朝国介绍说,今天仅用了两个小时,就完成了有8名证人出庭的4件职务犯罪案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的庭审任务,庭审效果很好。
今年3月,锦州中院联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多家刑罚执行机关出台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就共同开展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作出全面部署。9月底,完成基础网络设施的搭建,共建设4个高清数字化法庭,以锦州中院为枢纽,铺设联通各单位专线。11月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完成使用培训,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
据了解,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使用,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审判人员“足不出院”即可完成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远程视频庭审,法官、检察官、刑罚执行人员和服刑人员分别在法院、检察院和监狱的法庭参与庭审,节约了各方出庭的时间和费用,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司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