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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发布2014年至2018年两级法院涉银行商事审判情况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12-11 10:15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金融审判的司法功能,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4年至2018年沈阳两级法院审理的金融商事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以白皮书的形式总结回顾5年来涉银行商事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

  数据显示:5年间,沈阳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涉银行商事案件29942件,审结27673件,结案率为92.42%,平均审理周期94.82天,结案标的总额426.01亿元。受理标的额最大的案件为2.366733亿元。从案件类型上看,受理的一审涉银行商事案件中,主要集中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3类,分别占比为76.2%、16.93%、1.22%,占全部案件的94.35%。

  5年来,沈阳两级法院涉银行商事审判呈现出案件受理量持续增长、标的总额增幅显著,金融借款纠纷居于首位、信用卡案件数量激增,金融交易形态多样、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金融欺诈风险增加、刑民交叉问题困扰审判,以及涉及法律问题繁多、案件审理难度增大的特点。

  通过集中剖析涉银行商事案件审判实践,沈阳两级法院总结出以下共性问题:融资成本过高,脱离实体经济承受能力;信贷审核不严,物权登记不规范;条款约定不明,合同签订不规范;维权能力欠佳,风险应对不够有力;银行卡交易风险聚集,识伪打假措施不力;金融服务复杂多样,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

  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在发布会上表示,沈阳两级法院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努力推动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发展,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涉银行商事审判工作,积累了一些较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化能动司法理念,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金融审判水平;坚持高标准严把关,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完善财产保全机制,加大债权实现保障力度;与金融监管机构协调配合,完善金融法治体系。

  针对涉银行商事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沈阳两级法院提出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加强银行金融风险内部控制、完善金融机构外部有效监管、构建金融风险联合防控平台、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建议。

  下一步,沈阳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公正司法,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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