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台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执行完毕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案,此案也是台安县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6月,台安县人民检察院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向4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台安县人民法院判决4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62万余元,4名被告人互负连带责任。11月2日,公诉机关向台安县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台安县法院执行团队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顺利冻结公司账户中的500万元。执行干警准确把握被执行人心理,耐心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进一步通过支付宝、微信、电话送达系统等多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有效联系方式,于近日将执行款562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