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琳带领商事审判团队深入辖区民营企业,对商事审判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开展面对面探析。这也是该院商事审判团队延伸司法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增强对内部治理和风险的预见性、提高应对措施的及时性和效率性、切实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又一司法举措。
座谈中,赵琳强调,开发区法院在审理商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特别是在审理驻区企业商事案件中秉承依法保护、精准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和善意保护。该院商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张雪庭长就该民营企业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涉及涉案合同文本的规范,诉讼主张电梯款时需明确是否包含“安装费”、电梯送货、安装相关证据的补强等问题。
此次走进民营企业,通过对法律问题的交流,开发区法院给企业送去了防控经营风险的“锦囊”,在倾听企业声音的过程中,针对企业遇到的问题给出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创新经营,让企业更稳健、更有活力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