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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团伙轮流“坐庄”当村干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曹佳 记者 关月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9-09-12 09:34

  本报讯 9月10日—11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谭某、艾某某等八名被告人诈骗、非法经营、故意伤害一案。本案由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皇姑区法院副院长王春明担任该案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某兄弟及亲属艾某某等人在沈阳市铁西区某村,采取贿赂、殴打、威胁和打砸店铺等手段向村民拉取选票,操纵破坏选举秩序,从1998年开始至2018年,先后接替当该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被告人谭某等八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在该村称霸一方,形成了以谭某为首的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非法采砂、非法填埋垃圾、诈骗征地补偿款、故意伤害(重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妨害作证、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获取非法利益,影响极其恶劣。

  为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前,皇姑区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两名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庭审中,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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