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康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3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付户口多变,判决生效后即卖房搬家,躲避还款4年之久,被法院拘留后一次性全部履行还款义务。
借钱不还玩失踪
2015年,宋某超、张某文、杨某山因民间借贷纠纷分别起诉了同一被告王某付,四人系亲友关系,2010年被告王某付称筹建洗煤厂,向宋某超三人各借款50000元,并分别出具欠条。之后三人一直向王某付索要欠款,王某付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王某付应给付3名原告每人5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50元,共给付每人51050元。
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付未履行生效判决。
2015年7月,宋某超、张某文、杨某山分别向康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名申请人均表示已有几年时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王某付。王某付已经卖房搬家,去沈阳打工。法院随即对被执行人王某付的银行账户进行核查,发现其各银行账户存款共计3万余元,并进行划扣。
此后,因被执行人王某付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该3起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多个身份困扰执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付的户口信息发生多次变动——其最初的身份证号是外地的,后落户到康平某地,婚后又落户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后被执行人根据政府要求注销了其在妻子户口所在地的身份信息。
根据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法院执行人员终于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下落,但因王某付户口被注销,给执行工作造成了一定困扰,后经过身份核实,执行人员发现王某付已改名为王某富,案件出现转机。
被拘后一次性履行
今年4月末,执行人员首次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富,他上演了一出跳跃式陈述:一级跳——“我们之间的关系有点复杂,因为亲属关系没想把关系整僵……我们之间的债务已经付清,但张某文不认可”;二级跳——“我认可只欠他们每人50000元,我已经给张某文60000元,剩下的我还不了那么多”;三级跳——在证据和事实面前,王某富最终承认与宋某超、张某文、杨某山的民间借贷案中所欠款项为“每人51050元,法院已划扣过3万余元,尚余不足12万元”。刚刚承认了欠款事实,王某富又以“我现在手头没有太多钱,给别人打工每月工资7500元,还得给儿子还房贷,只能先给50000元,剩余款项每月偿还3000元”为由,拒绝申请人一次性履行完毕的要求。
执行人员随即对王某富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王某富的儿子王某表示愿意履行剩余未履行款项,并认可给付宋某超、张某文、杨某山每人5000元延迟履行金。日前,这起长达9年的亲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随着申请人收到最后一笔执行款项而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