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日,在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代局长郎晓东的带领下,17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前往执行现场强制腾房。
2016年1月7日,原告柏某向灯塔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返还原告柏某名下的坐落于灯塔市佟二堡镇中兴小区的6号楼。由于被告一直下落不明,此案的执行工作一直搁置。今年5月,经执行干警多番调查,终于在某监狱找到正在服刑的王某。8月,王某刑满出狱,执行干警即刻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但王某拒不配合腾房。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灯塔市法院执行局邀请了公证处、社区工作者等共同见证,对长期被王某占有的房屋执行腾房。由于房屋面积较大,屋内物品较多,在对屋内的物品登记上册后,在搬家公司的配合下,干警们把屋内物品存放于柏某租赁的仓库之内,并经公证处工作人员公证。直到当天19时许,执行干警终于把房屋交付到了柏某代理人的手中,此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