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跨域强制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9月4日,原告盘锦某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辽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双台子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辽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5265830元,并按照欠款本金的30%支付违约金。逾期履行,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所产生欠款本金的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台子区法院查封被告公司所有账户,并积极与被告沟通,2018年,被告给付了20万元欠款,但后期又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判决。
8月1日,双台子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闫晓峰带领6名执行干警前往被告位于沈阳市的办公地点开展跨地域强制执行。为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执行干警提前制定预案,对行动路线、人员、车辆等做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到达被告公司后,执行干警当即展开行动,在对公司负责人出示执行公务证和搜查令后,对该公司的财务室进行搜查,经过近4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执行干警们对该公司的往来账单、发票进行核对、拍照,并将近两年的公司账本带回法院,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