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在审理阎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判决刘某给付阎某欠款20000元。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正在监狱服刑,没有收入,暂时无法还款。刘某刑满出狱后,东拼西凑开了一家小型汽车修配厂。执行法官找到刘某时发现,因刚开业,刘某暂时没有还款能力,并希望阎某再给一点时间。见到刘某浪子回头,准备重新回归社会,执行法官出面找到阎某开展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6个月后由刘某一次性连本带利履行给付义务。近日,和解协议中所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刘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