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大连两法院成功受理两起跨域立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19-08-23 08:16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和长海县人民法院成功受理两起跨域立案,有力推动了跨域立案工作。

  8月20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成功受理一起跨域立案案件。原告谢某诉被告孙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应由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管辖,但距离当事人所在地最近的人民法院为西岗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在西岗区法院申请立案后,由该院通过系统向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推送跨域立案申请。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收到立案信息后,在辽宁智慧法院立案平台上审查案件信息及材料。审查通过后予以立案,并将相关受理材料推送给西岗区法院,由该院送达给当事人。立案全过程不足15分钟。

  同一天,长海县法院也完成了该院首例跨域立案。原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建材厂诉被告某市政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在原告处购买砖块等建筑材料,一直拖欠货款未给付。原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住所地在长海县,该案管辖法院为甘井子区人民法院,长海县法院立案庭与甘井子区法院立案庭沟通后,两院决定适用跨域立案程序。立案过程多次遇到困难,在双方法院的不断努力下,在当日5时32分成功完成该起案件的跨域立案。

  所谓跨域立案,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受地域、审级的限制,向就近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异地立案的服务。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以辽宁智慧法院平台为依托,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中的“跨域立案”模块,实现不同区域、不同法院间跨域立案,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创新诉讼服务的一项重大举措。

  跨域立案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大连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理念,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实到细节、落实到实处。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