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改革实践中,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探索、构建刑事案件轻刑速裁程序并在实践中初见成效。日前,太子河区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吕某贩卖毒品案,从开庭到闭庭仅用5分钟,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被告人吕某于6月11日、12日,先后两次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姚某,贩卖毒品数量共约0.5克。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故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独任审判员在庭审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仅审查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听取公诉人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当庭进行了宣判,并送达了表格式刑事判决书。
据悉,表格式刑事判决书是以表格形式涵盖了公诉机关、被告人及辩护人基本情况、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量刑建议、判决理由、权利告知等刑事判决的基本要素,内容精炼、说理清晰简明,极大提高了文书制作的效率。太子河区法院将针对认罪认罚符合适用速裁程序条件的案件,深入探索由公诉机关集中送案、法院集中审理模式,有效促进刑事案件审判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