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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阵地”继续战斗——省法院复转军人“八一”话初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晨旭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08-02 10:59

  犹记当年军旅事,坚守初心启征程。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曾经身着戎装,保家卫国;如今则胸戴法徽,守护公平正义。在“八一”建军节前夕,记者来到他们身边,聆听他们的心声……

  简介

  黄艳辉,省法院组织人事处调研员,本科学历。

黄艳辉(军装)_编辑_编辑

  1987年11月入伍,历任排长、指导员、组织股股长、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政委等职;在部队工作期间,荣立三等功4次,2015年起,连续3年被考评为师职后备干部,2017年申请转业后被评为优秀转业军官。2017年10月转业至省法院。

  寄语

  “八一”建军节如约而至,对每位军转干部而言,绿色军营已经成为魂牵梦绕、言及荣光的回忆。

  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转业绝不是简单的职位转变,而是意味着全新的使命和责任。对于军转干部来说,我们将永褒初心和军人本色,以党章党规的镜鉴修身正己,以“我将无我”的情怀赓续传承,以敢为人先的作风实干奋进,以干净担当的形象践诺忠诚。

  简介

  黄海斌,省法院宣教处副调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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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12月入伍,历任指导员、教导员、政治委员以及政治机关干事、秘书、科长等职;2014年11月转业至省法院。在部队工作期间荣立三等功2次,曾获全军院校好新闻奖;在法院工作期间,3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寄语

  青春因绿色而多彩,人生因军旅而无瑕。24载从军路,培养锻造了我信仰坚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的工作作风,忠诚奉献、任劳任怨的无私情怀。生命里有了当兵的经历,一辈子都不会后悔。

  脱下军装换上法袍,我主动进行角色转换,积极适应新环境、迎接新挑战,从法律法规的学习、法言法语的运用到工作特点规律的摸索,深深体会到了法律的崇高、法官的威严、法院人的情怀,我为自己能成为其中的一员感到骄傲和自豪。

  简介

  柳华颖,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刑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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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入伍,历任大连陆军学院教员、沈阳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员;2010年转业到省法院。服役期间曾被评为全军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女法官。

  寄语

  作为一名有过18年军旅生涯的法官,我为自己曾经是绿色方阵的一员而骄傲和自豪。虽然青春岁月少了些轻松自由,多了甘于奉献的艰苦磨砺,却让我找到了学以致用的崭新天地,并收获终生的宝贵财富:忠诚、担当、勇敢、顽强的军人精神。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军事法官到刑事法官,我的角色变了,但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却不曾改变。无论是在纷繁的证据材料中梳理案件事实,还是在复杂的法律条文里选择裁判依据,我始终以军人的精神坚持客观、严谨、细致。

  回望过去,我更加坚定初心: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简介

  黄鹏飞,省法院执行一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在职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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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入伍,历任排长、保卫干事、军队律师、沈阳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审判员、副院长等职务;2012年转业到省法院执行局工作。在部队、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获嘉奖奖励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寄语

  大学毕业后,我参军入伍。从此,“听党指挥、报效祖国”的初心使命便融进了血液、融入了生命。13年的军旅生涯,锤炼了我敢打硬拼、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

  从军事法官到执行法官,工作环境和身份角色改变了,但不变的是初心使命和军人作风。在去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期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下,我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与执行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一起,全身心投入到战斗中。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一名曾经的军人,我将继续攻坚克难、一往无前,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

  简介

  林宇,省法院监察室副调研员,工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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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年3月入伍,历任师级、军级机关政治部干事、营级单位主官、师级机关政治协理员,1998年,参加抗洪抢险任务获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3年12月转业到省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获得嘉奖3次。

  寄语

  蓦然回首,感慨万千,24载军旅生涯磨砺了人生,锻造了品格。从军队到地方,脱下的是军装,不变的是军魂。

  从容转身,从零开始,我继续秉承军队的光荣传统,自觉把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军人本色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永远在路上的责任担当,在法院“大干实干”之年,坚持以院为家,全力提升素质,扎根监察岗位建功立业,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人,诠释对党的忠诚。

  简介

  宋文志,省法院副处级司法警察、一级警督。

14

  1982年入伍,1988年复员到省法院办公室工作,1994年正式转为司法警察。2006年4月查出肝硬化晚期,经肝移植手术康复后,主动请缨到法院安检一线工作至今。在省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好人·十佳最美政法干警”“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

  寄语

  “当兵”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峥嵘岁月。尽管离开军营多年,但我深深懂得,真正的军人永远不会忘记初心和使命,我的初心与使命早已融入到对党和人民的无限赤诚与热爱当中。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负着维护审判秩序及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使命,承载着协助执行、机关安全、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等诸多“急、难、险、重”的警务任务。只有做好保障工作,法官们才能专心地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因此我不敢有丝毫懈怠。为了这个神圣的使命,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义无反顾地坚定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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