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全省首例食药领域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宣判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9-08-02 10:51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对8名被告人均以生产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有罪判决。

  结合本案,平山区检察院在依法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3天的法庭审理已查明,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间,被告人黄某文、黄某民在福建省厦门市经营公司期间,在生产的“减肥”咖啡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被告人池某、周某、宋某、邵某等人从黄某文处购买“减肥”咖啡,并销售获利。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8名被告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平山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地位等情节,对黄某文等8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的全部诉讼请求,8名被告人对民事部分的宣判内容均无异议。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