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0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到账,葫芦岛市谭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合同纠纷一案终于画上了句号,这起持续了8年之久、涉案标的额达到2.22亿元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案件始于2010年,被执行人李某通过拍卖,取得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时,商定由申请执行人谭某购买部分股权,并共同经营该公司。谭某从2010年3月开始,先后将8090万元人民币汇入被执行人指定的账户,用来购买股权或以借款形式交由被执行人使用。后双方口头约定于2011年10月末前变更谭某为该公司股东,如被执行人不能按约定期限为其办理该公司股权变更,自收到款项之日起按照银行最高贷款利率4倍计算支付利息及本金。
然而,李某一直未予办理股权变更,也未归还本金,一拖就是数年之久。谭某诉至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李某5日内给付谭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依旧未履行法律义务。于是,谭某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时本案执行标的额已经高达2亿余元人民币。葫芦岛中院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的房屋全部进行了查封,对被执行人在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了冻结。然而,在同一时期,其他法院也对该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房产进行了轮候查封,致使本案债权利益不能及时全部实现。
为此,葫芦岛中院执行法官彭建平于今年2月前往某法院进行协商,顺利地解除了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查封,以便于葫芦岛中院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后查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已被三亚市政府列入棚改项目,面临拆迁,房屋拆迁款即将下发。葫芦岛中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盯住这一节能点,多次派执行法官前往海南,协商提取拆迁款事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配合,顺利地提取了被执行人的房屋拆迁款,保证了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