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进入7月,天气愈加炎热,然而,兴城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却从未懈怠。7月3日,执行法官闫晓波再一次顶着火辣的太阳,赶往兴城市旧门乡寻找被执行人祖某,执行一起借款纠纷。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当闫晓波一行人来到祖某家时,发现大门紧锁,祖某并不在家中。闫晓波当即电话联系祖某,得知其正在旧门乡草白村村委会,闫晓波等人又立刻调转车头直奔目的地。
14时30分,闫晓波一行人终于见到了被执行人祖某。然而一谈到钱,祖某开始顾左右而言他,说自己生活困难,说到底,还是不愿意还钱。祖某欠申请执行人5万余元借款,之前偿还了2万元,剩下的钱迟迟未还,因多年欠款,利息部分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闫晓波听取了被执行人的诉说,耐心向祖某讲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告知其逃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打消了祖某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闫晓波又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将祖某的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向申请执行人说明。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放弃利息部分,只要求祖某偿还本金,但希望当天就把欠付的本金全部给齐。面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让步,考虑到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祖某终于放弃了抵触情绪,也不再找各种理由,同意当天就把欠款全部还清。
当日,全部欠款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