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作经验交流,记者采集亮点进行发布。
服务保障大局 充分发挥职能
经验交流单位: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坚决打击攀附他人知名度、侵占他人市场份额、攫取他人技术成果和商业秘密等行为,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公正高效审理一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可,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沈阳中院推进落实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采取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法官与行政或刑事审判法官组成合议庭的审判方式,保证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统一;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多元化解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纠纷实质性解决。
在历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沈阳中院坚持向社会发布年度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调研,系统总结近年来沈阳法院系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形成《沈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03—2017)》;同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深入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中德产业园、大型国企开展专题讲座,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谋划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多年来,沈阳中院始终坚持高起点配置、高标准选拔、高要求培养审判力量,注重审判业务培训,培养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型法官。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曾荣获“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文明岗”“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优秀庭审”等荣誉称号,11次受到表彰。先后有2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有28人次受到省、市表彰。先后有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为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沈阳中院决定申请成立“知识产权法庭”。下一步,将继续认真开展专利等案件上诉至最高院的衔接工作,实现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
审理数据:
近年来,沈阳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呈现出阶段性稳定、总体呈较快增长的趋势。2015年至2019年6月18日,共新收案件1768件,审结案件1685件,结案率95.31%。
其中,受沈阳地区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调整的影响,2018年至2019年6月18日,新收案件639件,同比减少25.78%,受理案件的绝对数量有所下降,但标的额300万元以上的一审案件数量同比上升25%,案件疑难复杂程度相应提高,实际案件量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案件特点:
专利纠纷案件数量相对稳定,著作权纠纷案件则显著增长,技术合同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增长较快;
案件类型更加多元,分类更加专业细化,审理难度不断加大,例如专利纠纷案件除常见的侵权和权属纠纷外,还受理了专利署名权纠纷,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等纠纷;
权利人维权力度不断增大,涉及著作权和商标权系列侵权案件显著增加。
结合审判实际 分类精准施策
经验交流单位: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知识产权审判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各类商业维权案件数量激增、赔偿标准不统一的实际状况,大连中院分别指定法官牵头承办,并主动请示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兄弟法院,共同探讨同类型案件的赔偿标准,在尊重先例的基础上形成了比较统一的裁判尺度。
大连中院通过多次与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沟通、业务指导,对多发系列案件的赔偿标准达成共识。在审判中注重引导当事人提供侵权产品源头的主体资格和进货证据,打击侵权源头,并在商标权、专利权侵权的显著性上,注意区分侵权主观性,并在赔偿数额上予以区分。
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该院重视案件质量,内部挖潜,坚持走知产案例的专业化、精品化道路,打造知识产权精品案件。
大连中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在我市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规定(试行)》,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模式,强化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
另一方面,该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
下一步,大连中院将进一步完善“三合一”工作措施,在大连市两级法院全面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模式;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做好技术类案件上诉至最高院的衔接工作。此外,建议在大连地区增设知识产权法庭。
审理数据:
2018年,大连中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221件;知产新收案件同比2016年新收96件、2017年新收172件增幅明显。2018年审结知产案件220件(其中民事一审审结121件,民事二审审结75件,刑事结案24件),综合结案率89.4%。2018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134件,调撤率68.4%。一审知产案件上诉14件,无发改案件。
截至今年6月20日,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69件,同比2018年增长134.7%,大连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呈现激增态势。
案件特点:
商业维权案件数量增幅较大,个体工商户等销售主体成为主要被控侵权群体。2018年,大量外地知识产权权利主体针对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网络文章著作权等系列商业维权的案件大幅增加。其中大嘴猴著作权及商标权、金士顿优盘商标权、老奶奶花生米商标权等二审案件大量出现;
一审案件类型范围扩大,技术事实查明难度不断加大。大连中院管辖大连、鞍山、营口、辽阳、丹东、盘锦地区涉及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驰名商标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此类案件疑难复杂,特别是技术事实更加复杂,侵权方式和手段复杂、隐蔽,技术标的履行是否符合合同目的争议较大。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
经验交流单位: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知识产权案件。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该院从全院17名员额法官中选拔出7名学历和素质较高的员额法官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其中研究生学历的6人。同时,针对知产案件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队伍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
下一步,该院将探索简案快审机制、全面推进“三合一”改革工作,同时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全省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共同提高。
审理数据:
2018年7月1日至今年6月18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25件,审结657件,结案率64%,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商标权、著作权案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80%以上,案件所涉客体类型相对集中;2018年7月至今,共受理5件以上侵害商标权与著作权案件关联类案28批,总计721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71.3%;案件调撤率达到80.5%,服判息诉效果好,无发回改判案件。
推进繁简分流 高效审结案件
经验交流单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年下半年,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面对大量知识产权案件,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了一个阶段的业务学习。根据案件繁简分流原则,诉调对接中心将案件委托给该院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极大地缓解了审判工作的压力,高效地处理了批量性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
在审判实践中,仍有“文章著作权人的认定”“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的认定”等问题尚需解决。
审理数据:
2018年,共受理原告大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家庄某机械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共计596件,审结596件,其中调解案件137件,撤诉338件,管辖权异议43件。
截至今年6月30日,该院共受理原告大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某集团某便利店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214件,审结198件,调解54件,撤诉103件。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服务意识
经验交流单位: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两年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该院认真履行东部片区集中管辖职责,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和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互利共赢。自2018年6月6日实施东部片区集中管辖以来,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58件,审结707件,分别为集中管辖前的19倍和12倍,结案率为82.4%,调撤率达76.8%。
为了完善机制提升质效,丹东中院制定了《关于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南》《关于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南》等文件,明确法律适用,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和尺度;重大、疑难案件由院、庭长承办,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召开专业法官论证会,理清思路,提高审判质效;结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实行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辅导制度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成立“三合一”专门合议庭,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与丹东市知识产权局、辽东学院及当地科技企业联合成立“丹东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现有10家科技企业加入,出台推进科技创新九条意见。
下一步,丹东中院将重点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方式和送达机制,引入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参与事实调查制度,开展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宣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方面开展工作。
审理数据:
2017年以来,丹东中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930件,其中2017年受案55件,2018年受案543件,2019年至今受案332件。
2017年、2018年受理的案件已全部审结,2019年审结178件,结案率53.6%。在确认侵权事实、让侵权人认识到侵权责任的前提下,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565件,调撤率达73.6%。
从立案案由上来看,受案数量最多的三类案件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和侵害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分别占受案总数的50.6%、35.2%和12.7%。
打造精品团队 履行审判职能
经验交流单位: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过去的一年,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采取有效举措,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锦州中院党组抽调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学历高的中青年骨干法官,专门组建了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团队成立后,在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各项业务培训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其它法院的学习和交流,通过不断积累学习,提升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水平。
该院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不断拓宽调解工作思路,努力尝试多元化调解方式,比如以往知识产权案件多以赔偿作为案件调解的方式,去年该院尝试通过让侵权方以缴费加盟等方式,将侵权行为转化为合法使用,为双方合作创造条件,使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方面,锦州中院通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判程序,统一证据标准和裁判尺度;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司法公开水平。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强化和拓宽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模式、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诉讼与非诉衔接的纠纷多元化协同解决机制,努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同时,通过对典型案件精审,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以及对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公开发布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从而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为辽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审理数据:
自2018年6月1日集中管辖以来,案件数量激增,锦州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60件,审结322件,结案率为70%,调撤率合计为87.89%。
系列案件多,启动诉讼的多为省外的知名企业,侵权主体多为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著作权、商标权侵权案件占比达98.47%。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复杂疑难案件增多。
做好庭前调解 节约审判资源
经验交流单位: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年初,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庭,从当年4月份起,开始受理知识产权、强制清算、破产及涉外四类案件。
鉴于案多人少的实际情况,营口中院组织原、被告双方庭前证据交换,让双方在庭前充分了解案件的争议焦点,及时提交反驳证据,为开庭做好准备工作。使庭审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充分的事实调查及相互辩论,便于在审限内及时结案。
同时,该院在审判工作中逐步完善庭前证据交换流程,对证据交换的范围、交换时间、交换方式、法院调查取证与庭前证据交换的关系等方面予以明确,使诉讼双方当事人了解庭前证据交换全过程及不交换证据的法律后果,充分调动当事人庭前证据交换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庭审效率。
营口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均为一审案件,积极主动做好庭前调解工作,不但有利于化解矛盾,还能节约审判资源。
该院在证据交换阶段就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之前的证据交换工作已使当事人基本了解案件事实,法官在对当事人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明后,赔偿数额问题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由法院主持调解。
2019年受理的案件,经庭前证据交换后,近一半案件系双方当事人调解或调解后原告撤回起诉结案。
下一步,该院将邀请省内业务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前来授课,以案释法,让相关审判人员在交流中共同学习,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
审理数据:
从2017年4月至今,营口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046件,其中商标权案件76件,著作权案件970件,已审结1021件,结案率97.6%。其中判决392件,调解22件,驳回起诉2件,撤诉及按撤诉处理605件。
坚持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经验交流单位: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2017年以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以严格保护、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一规则为着力点,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要求,该院进一步升级完善“三合一”审判模式,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加大对知识产权单位犯罪、药品食品等重点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西岗区法院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着力解决当事人“举证难”问题,加强诉讼指引,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加强审限管理,突出对案件流程各节点的把握,每月定期督办临界超审限案件;推进繁简分流,促进纠纷解决快速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作用。
司法公开和阳光司法是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除了按照要求及时将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直播庭审外,还在历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审判开放日活动,延伸审判职能,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走访华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企业授课,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帮助。
下一步,西岗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建议建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库,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能力,依法实行严格司法保护。同时,打造多元纠纷解决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
审理数据:
2018年,西岗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267件,结案率87.2%。与2017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增加444件,结案数量增加455件。
2019年至今,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227件(含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结案676件。审判人员人均收案在320件左右。
其中,著作权侵权类案件占比较大,涉及品牌保护的商标纠纷案件、著作权纠纷批量维权案件较多,涉及知名商标的刑事案件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