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大连的一处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后,标的物的交接却成为了难题。6600余万元眼看就要执行到位,为尽快推动执行,抚顺中院的执行法官决定赶赴大连,现场进行房产土地的交接,最终完成了总计10000多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000多平方米,房屋总面积7500多平方米)房、地产的现场交付,这起案件的标的物部分全部执行到位。
大连保税区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法院判决大连保税区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66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因本案被执行人大连保税区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此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遇到了三大难题,一是执行标的物的首封法院为外地法院,抚顺中院为轮候查封法院,需要首封法院移送处置权。二是执行标的物涉及的房产土地总计10000多平方米,且房屋内部结构复杂,处置和交付都较为困难。三是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拍卖、交付财产工作进度缓慢。
执行法官首先在省法院的帮助协调下,争取到了对执行标的物的处置权。接着,执行法官多次进行现场查看,将涉及的房产土地进行详细清点和统计,为下一步评估拍卖做好准备。同时,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耐心沟通,使被执行人最终同意配合拍卖、交付财产。
为加快执行进度,执行法官来到大连市完成拍卖房产土地的交接。考虑到交接的房产内尚有被执行人的很多物品,交接过程需提前清点清楚。交接开始前,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交流,对交接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预判,做足了准备工作。在交接当天,执行法官又联系了大连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配合,双方当事人同时来到现场清点,当场出现异议当场协商解决。最终,经过一上午的工作,平稳完成了交接工作,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抚顺中院的执行法官认真分析案情,面对种种困难坚持情理并用、冷静处置、注重效率,成功高效地拍卖了涉案房屋地产,并促成和见证了现场交付,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及司法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