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6月25日,记者从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一起长达四年的执行“骨头案”终于画上句号。
2014年6月,居住在本溪的李某为庄河市的代某承包的房产开发工程运送砂石料,到了当年年底代某一直拖欠李某的料款近10万元不给。万般无奈之际,李某将代某告到溪湖法院,后依法进入执行程序,双方在执行干警的反复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在2015年至2017年近三年的时间里,代某断断续续给付了李某3万元,并于此后刻意规避执行、下落不明,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
前不久,溪湖法院执行人员与溪湖区公安分局干警密切协作、形成联动攻势,查找到代某在庄河的具体位置,立即启程、日夜蹲守,终于在深夜将代某依法拘传至溪湖法院。
经过了解和查控发现代某没有继续偿还债务的能力,溪湖法院执行局主要领导和执行干警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多方协调,由代某施工的建筑公司先为代某垫付7万元的债务余款,至此代某拖欠李某的全部债务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