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院团委获“辽宁省先进团委”称号
为全省法检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团组织
本报讯 日前,团省委授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2018年度辽宁省先进团委”称号。营口中院团委成为营口市唯一获此荣誉的机关团组织,也是全省法检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团组织。
近年来,营口中院青年干警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忠诚奉献、积极办案,2017年和2018年,营口中院连续蝉联全省法院结案率第一名,并历史性获得审判质效指标综合排名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审判执行工作均实现“火箭式”飞跃。
营口中院青年干警组建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投身各项公益事业,用激情播撒爱的种子。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先后到营口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孩子们献爱心,到西炮台海防堤践行“营口有礼”活动、集中清理垃圾,建立环卫之家爱心驿站,到广场、社区进行普法宣传……以青年干警为中坚力量的团组织已经成为营口中院的一张靓丽名片。
营口中院青年干警精神抖擞、奋力拼搏、逢战必捷:营口市直机关首届趣味运动会总成绩第一名、营口市直机关排球赛冠军、拔河比赛第一名……奖杯和奖牌摆满了荣誉室。
营口中院团委自2016年换届以来,5人被营口团市委、营口市直机关团工委评选为“营口市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4人被营口团市委评选为“最美青年工作者”;营口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还被上级单位评选为“营口市青年文明号”;营口中院团委被评选为“2017年度营口市先进团委”,同年,营口中院团委书记李田野被团省委评选为“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营口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积极响应上级团委的号召,带领全院团员青年在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青年干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