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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太子河:依法保护优先受偿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郭计 王莲 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9-06-05 09:03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获悉,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该院拍卖一名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台轿车时发现,两台轿车均有抵押贷款,抵押权人为某汽车公司。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办案法官主动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落实具体执行方案,将拍卖所得款项中应偿还抵押欠款优先支付给该公司,余款支付给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执结该案的同时实现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某汽车公司负责人表示,未经诉讼便实现了抵押权,追回了抵押欠款,节省了诉讼和维权成本,为法院执行局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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