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网络拍卖快速处置涉案的四宗财产,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15年9月10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产开发过程中以购买建筑材料为由向银行贷款9000万元,并且将自己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银行为上述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后该开发公司前期按期偿还,未拖欠贷款利息,但后期该开发公司没有偿还利息,该开发公司被诉至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要求被告向银行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10006万元,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葫芦岛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葫芦岛中院立案受理后,立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的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查封。但是,为了注重保障被执行企业的生存,促进民营企业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办案法官依据双方当事人意愿,最大程度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力求达成和解协议。多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始终未达成和解协议。承办人立即对该四宗财产移送评估,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拍卖。在公开拍卖当天,即成功拍卖四宗标的物,成交价高达1.2亿元,及时实现了申请人的权益,使该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葫芦岛中院对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案件具体解决,想方设法维护胜诉债权人合法权益。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拍品种类已从车辆和商业用房,拓展到住宅、工业用房、国有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成品零件及原材料等领域。最近两年,随着公众对网络司法拍卖的了解不断加深,拍卖数量、成交量、成交额都有了大幅增长,单笔成交金额、溢价率、出价次数、报名参拍人数等屡屡被刷新,实现了拍卖公开透明最大化、财产处置速度最大化、合法权益变现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