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朝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仅用两个小时就顺利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5件,得到农民工的高度赞扬。
该案申请人为王某某、杨某某等15名农民工,被执行人为姜某。2015年7月,姜某在内蒙古承包工程,15名申请人为其工作两个月,工程完工后姜某未支付15名申请人劳务费,故15名农民工诉至朝阳县法院,要求姜某给付劳务费合计3万余元。该院立案受理后,作出判决,支持了15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姜某仍未履行义务,故15名农民工向朝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立即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同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姜某仍表示无力偿还。随后,执行干警果断准备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姜某在此强大的威慑力下马上表示其微信里有足额的款项,可以立即履行,请求法院不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姜某当天就交纳了案件款。此案仅用了两个小时就顺利执行完毕。
15名农民工表示:“没想到拖欠好几年的血汗钱,刚立案就能够要回来,真的是太感谢朝阳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