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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沈北新区法院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杨丽俭 刘施施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05-10 08:00

  本报讯 为全面落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司法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措施,4月末,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先后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皇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斌在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学习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准确把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要强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制定皇姑区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强化作风建设,加大监督力度,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成果;要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沈北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铁军就如何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要重视到位,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要措施到位,立案时开辟企业涉诉绿色通道,建立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要督导到位,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指导委员要肩负协助院领导对各部类营商环境的监督指导工作;要宣传到位,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好的案例、好的做法,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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