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同意给付部分欠款,其余欠款按月偿还
本报讯 5月5日,申请执行人吕某从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拿到了一笔“热乎乎”的执行款,这是该院执行法官和4名执行干警往返几千公里的成果。
2016年,吕某将60万元借给同村的王某夫妻,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此后,王某夫妻一直处于陆续还钱的状态。在尚欠10万元的当口,王某夫妻却“失踪”了。无奈之下,吕某只好将二人起诉至灯塔市法院,判决胜诉后,吕某又到该院执行局立案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何永高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夫妻名下的银行卡只有一万余元,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申请人吕某无意中的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吕某说:“我听他俩的亲戚讲过,他们在四川做买卖。”既然是做生意,肯定有资金。在申请人吕某与执行干警的助力下,何永高终于查清了两名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他们在四川省成都市的一个小镇开了一家配货站。随后,灯塔市法院执行局立刻拟定了执行计划,派出执行法官何永高和4名执行干警赶往四川。
一行五人到达成都后,顾不得休息,何永高和执行干警商量了方案,“他们开的是配货站,如果不一早去找人,到了出货时间人就不好找了。”何永高说。他们立刻实施计划,经过一家家地排查后终于在当日6时成功将王某夫妻堵在了他们所开的配货站门口。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王某夫妻终于同意还钱,并现场拿出3万元执行款,剩余的钱他们将按月还款,并由担保人提供了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