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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银州区法院召开首起涉恶案件审委会会议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19-04-26 13:31

  本报讯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打击犯罪,勿枉勿纵,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4月24日,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召开首起涉恶案件审判委员会会议,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振和带领该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组成员及该案承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银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秉军主持,会议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对刘某、朱某等5人涉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案情汇报。付振和在会议中表示,该案是银州区检察院首起成功批捕并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恶案件,从批捕到起诉的每一个环节他都听取了汇报并密切关注,所以对案件事实、证据有了充分的了解,认定本案为一起涉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审判环节,银州区法院对本案也给予高度重视并与公安、检察机关多次会商,所以认为检、法两院对本案的定性准确,完全同意法院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希望今后检、法两院能够增加互相学习并深入研讨案件的机会,协作共赢,共同把握好银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司法关’,确保银州的社会大局稳定。”付振和表示。随后,银州区法院的各位审判委员会委员也一致发表了对该案件的处理意见。

  4月25日,银州区法院对刘某、朱某等5人暴力讨债,涉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此5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一个月、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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