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经验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力度,2018年,铁岭中院与铁岭20多家市直单位共同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向执行联动部门发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相关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陈春明
一线访谈
访谈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陈春明
记者: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亮点经验是如何取得的?
陈春明:在以往的执行工作中,没有形成执行联动机制,法院一家单打独斗,限制措施比较少,手段也比较单一,拘留、罚款等传统打击手段很难满足实际需求。随着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规定的出台,铁岭市两级法院不断加大对这种不守信用、不讲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始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2018年6月8日,铁岭市委政法委组织铁岭22个市直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铁岭市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铁岭全市法院与各联动部门建立了协同作战机制,全方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记者:该亮点经验在破解执行难工作方面取得哪些显著成效?
陈春明:自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以来,我院先后向铁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86条,这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铁岭”网站黑名单栏目中进行公示,同时信用办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推送至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此外,我院与市信用办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定期报送制度,便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我们对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实施限制其高消费,在其乘坐交通工具、酒店住宿、子女入学、旅游度假、购买不动产和理财产品等各方面进行限制。
2016年以来,分批次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453人次,限制高消费9176人次,其中1751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记者:这一亮点经验应怎样复制并推广?
陈春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仅仅依靠法院一家是不可能做到的,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执行联动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老赖”无处藏身。同时,加大了执行宣传力度和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全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记者:今年还要做哪些拓展工作?
陈春明:今年我们将依托“一化两中心”建设,重点加强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同时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渠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