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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法院:一朝执结“骨头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9-03-28 09:57

  本报讯 景某雇佣郭某等人为其装卸货物,期间郭某受伤,黑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景某赔偿郭某各项经济损失20万元。郭某和景某家里都很困难。面对两难境地,经过法官工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双方各让一步,最终以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13万元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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