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9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我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等3家基层法院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孔祥政等4名同志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王忠泽等8名同志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入开展执行攻坚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就,涌现出一大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堪当楷模的先进典型。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附:我省法院系统获表彰的单位及个人
全国优秀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北镇市人民法院
彰武县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
孔祥政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夏明宇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文成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春旭(女,满族) 海城市人民法院牌楼人民法庭副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王忠泽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庭长
季 烨(女)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柳 红(女)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王洛宜(女) 东港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何文辉 盖州市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轶军 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人民法庭庭长
盖士贤(女)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发遴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