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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法院10分钟内审结首个刑事速裁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马静 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9-01-22 10:16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灯塔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2018年年末首次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在10分钟之内审结被告人富某危险驾驶一案,完成庭审程序并当庭宣判,此举提升了审判质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富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富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7.8mg/100ml。因该案符合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等法定条件,灯塔市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立案第二天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为保证被告人合法权利,法院指派律师出庭为其辩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认罪认罚,依据刑事诉讼法速裁程序的法律规定,不再进行法庭调查,缩短办案期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法院在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意见的基础上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富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富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缴纳罚金,可依法从轻处罚。结合检察院量刑建议书、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富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该案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提高办案效率,使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实现了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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